20210615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口监管货物提离补充文件要求-更新
浦东机场海关针对以浦东机场为目的地的进口查验无法截留事宜,对进口货物提离浦东机场监管仓提出如下文件要求,于2021年6月15日起执行:
1、收货人提货时提供一份 承诺书,盖章(复印件即可)。格式如下:
承诺书
我司承诺已通过单一窗口查询,运单_____________下货物已完成的目的地为浦东机场的目的地检查/无目的地为浦东机场的目的地检查。
我司保证以上情况属实,如有不符,我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企业(签章)
日期
2、收货人提货委托书,盖章(原件/复印件根据对应仓库要求)。
3、货物的每份报关单、放行单,盖报关行章 (原件/复印件根据对应仓库要求)。
4、货物的每份报关单的单一窗口报关状态截图A4打印,无需盖章。*需清晰显示下方报关放行状态。
例:
若无法提供则会影响提货,请相关客户引起重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