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0615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口监管货物提离补充文件要求-更新

浦东机场海关针对以浦东机场为目的地的进口查验无法截留事宜,对进口货物提离浦东机场监管仓提出如下文件要求,于2021年6月15日起执行:

1收货人提货时提供一份 承诺书,盖章(复印件即可)。格式如下:

        承诺书

        我司承诺已通过单一窗口查询,运单_____________下货物已完成的目的地为浦东机场的目的地检查/无目的地为浦东机场的目的地检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司保证以上情况属实,如有不符,我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企业(签章)

        日期

2收货人提货委托书盖章(原件/复印件根据对应仓库要求)

3货物的每份报关单、放行单,盖报关行章 (原件/复印件根据对应仓库要求)

4、货物的每份报关单的单一窗口报关状态截图A4打印,无需盖章。*需清晰显示下方报关放行状态。

例:


若无法提供则会影响提货,请相关客户引起重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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