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,海关将不再现场打印税单
重要通知:2018年6月30日起,浦东机场海关将不再现场打印税单,具体法规公告请参考: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0号(关于进行《海关专用缴款书》打印改革试点的公告)。
关键要点:
一、选择以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进出口企业、单位,在税费支付后,可以通过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(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)自行打印版式化《海关专用缴款书》,也可以向海关申请打印纸质《海关专用缴款书》。
二、自行打印的版式化《海关专用缴款书》与海关打印的纸质《海关专用缴款书》同等效力。